近日,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福建局、福建省應急管理廳聯合印發《福建省礦山安全生產(chan) 事故隱患“三查”分類處置工作指南》(以下簡稱《工作指南》),對礦山企業(ye) 常態化自查、地方政府幫扶檢查、監管監察執法檢查和分類處置各類事故隱患等工作進行規範。
在礦山企業(ye) 常態化自查方麵,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製度,逐級建立並落實從(cong) 礦山企業(ye) 主要負責人到每一位從(cong) 業(ye) 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製,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能力建設納入職工日常培訓範疇,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納入工作績效考評體(ti) 係,並建立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和舉(ju) 報獎勵製度。同時,要求強化事故隱患分級排查治理、落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閉環管理。
在地方政府幫扶檢查方麵,要求對重點礦山企業(ye) 開展安全“會(hui) 診”,各縣級礦山安全監管部門每年及時發現並消除事故隱患,指導礦山企業(ye) 科學製定治理工作方案。每季度聚焦隱蔽致災因素普查、重大災害治理、風險分級分類管控、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等重點,對轄區內(nei) 礦山安全風險進行分析研判,對一些管理薄弱或不放心的礦山企業(ye) “開小灶”進行指導幫扶。對重點礦區組織聯合督導會(hui) 商、組織專(zhuan) 家進礦區服務等,以重點礦區帶動全省礦山安全水平不斷上台階。
在監管監察執法檢查方麵,要求各級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明確執法重點、執法頻次、執法方式等內(nei) 容,采取“四不兩(liang) 直”暗查暗訪方式,避免對企業(ye) 正常生產(chan) 造成不必要的影響。製定詳細的執法方案,確定執法對象、執法內(nei) 容和執法方法。依法處置安全生產(chan) 違法行為(wei) ,強化重大事故隱患數據庫管理,定期對重大事故隱患開展複盤分析,推動解決(jue) 共性問題,並嚴(yan) 格執行礦山複工複產(chan) 驗收程序。
在分類處置各類事故隱患方麵,對不予處罰情形、應依法查處情形、從(cong) 重查處情形和開展責任倒查等方麵進行明確。各級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執法檢查或舉(ju) 報核查發現礦山企業(ye) 存在安全生產(chan) 基本條件類、隱瞞采掘工作麵、不落實防治水措施等重大隱患的,應一律頂格處罰。(海峽都市報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