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然資源部鼓勵地勘單位和礦企提供勘查區塊建議
發表時間 :2024-12-06 來源:米兰体育官方网页
近日,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《關(guan) 於(yu) 鼓勵地勘單位和礦山企業(ye) 提供勘查區塊建議促進戰略性礦產(chan) 勘查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旨在加快推進新一輪找礦突破戰略行動,支撐戰略性礦產(chan) 增儲(chu) 上產(chan) ,提高國內(nei) 資源保障能力。
《通知》提出,鼓勵地勘單位和礦山企業(ye) 利用以往地質資料或結合正在開展的地質工作,按照《自然資源部關(guan) 於(yu) 深化礦產(chan) 資源管理改革若幹事項的意見》明確的礦種管理權限,向自然資源部或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出勘查區塊建議。收到建議的出讓機關(guan) 要對建議區域是否存在相關(guan) 法律法規、國土空間規劃和礦產(chan) 資源規劃禁止性、限製性規定進行核查,同時組織技術力量對提交的資料包進行研究,充分利用基礎地質調查和礦產(chan) 資源潛力評價(jia) 成果,分析區塊建議的科學性,結合區域禁止性、限製性核查結果及礦業(ye) 權設置規定合理確定區塊範圍,科學設置擬出讓的探礦權區塊。
《通知》明確,做好勘查區塊出讓,鼓勵地勘單位和礦山企業(ye) 通過競爭(zheng) 方式獲得探礦權。出讓機關(guan) 要綜合運用招標、拍賣、掛牌方式出讓探礦權,探索將探礦權出讓方式由掛牌為(wei) 主轉向招標等多種方式,評標中要突出勘查部署(包含以往地質工作基礎、以往地質工作認識和判斷、勘查目標任務、勘查技術路線、勘查工作方法手段、年度勘查計劃或安排、經費預算和保障措施等)、綠色勘查等技術因素,相應增加權重;符合有關(guan) 規定允許協議出讓的情形,以協議方式出讓探礦權。(中國自然資源報)